根據《廣東省事業(yè)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》(粵府令第139號)的規(guī)定,按照公開、平等、競爭、擇優(yōu)的原則,現就韶關市殘疾人聯(lián)合會直屬事業(yè)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單位情況
韶關市殘疾人綜合服務中心成立于1994年8月1日,是經韶關市人民政府批準成立的殘疾人服務機構,直屬于韶關市殘疾人聯(lián)合會,是一家集殘疾兒童教育康復、醫(yī)療康復、社會康復的系統(tǒng)康復機構和殘疾人勞動就業(yè)、假肢裝配、特殊用品用具供應的服務機構于一身的事業(yè)單位,屬財政核撥單位。
二、招聘崗位、人數及條件
具體請見附件1《2013年關市殘疾人聯(lián)合會直屬事業(yè)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》。
三、崗位薪酬和相關待遇
享受國家和單位規(guī)定工資福利及社會保險等待遇。
四、招聘程序
(一)報名與資格審查
1.報名的基本條件
(1)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;
(2)身體健康,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(yè)道德;
(3)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(yè)知識或技能條件。
(4)工作經驗時間計算至2013年8月31日止。
2.報名時間、地點和方式
(1)報名時間(3天)
占考試成績60%,面試最低入圍分數線為60分。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列,按招聘職位擬錄用人數1: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(筆試人數少于3人時則全部進入面試),面試人員名單在筆試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在韶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公布。
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式,對應聘人員的基本素質和適應崗位專業(yè)要求的業(yè)務素質和潛能進行綜合考評。
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。請報考人員密切留意韶關12333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告。未按規(guī)定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。
(三)體檢和考核
面試結束后,按筆試成績占40%、面試成績占60%的比例合成考生考試總成績,總成績60分以上為合格。若總成績并列,則以面試成績高者列前;如面試成績仍并列,則增加答辯測試后確定次序。根據招聘崗位擬聘人數和考生的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,按1:1比例確定等額的體檢人選進行體檢。
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《廣東省事業(yè)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(試行)》(粵人社發(fā)[2010]382號文)。體檢時間由韶關市殘疾人聯(lián)合會確定并通知考生。
體檢合格人員,按照《廣東省事業(yè)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(試行)》(粵人社發(fā)[2010]276號)進行考核。體檢或考核不合格的,按照考生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補人選。
(四)公示與聘用
經體檢、考核合格的擬聘人員名單,在韶關12333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服務網(http://www.e12345.gov.cn)公示,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。公示期間,對擬聘人員名單有異議的,可向韶關市殘疾人聯(lián)合會或韶關市殘疾人綜合服務中心辦公室提出,恕不接受匿名投訴。監(jiān)督投訴電話:8898852,8890520。公示結果無異議的按照有關規(guī)定辦理相關手續(xù)。在職人員從接到通知起三個月內辦好相關手續(xù),超過期限的按棄權處理。
五、其他事項
本公告由韶關市殘疾人聯(lián)合會負責解釋。
韶關市殘疾人聯(lián)合會
2013年8月9日